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哪些规定?
2016/8/29 0:17:30 点击:
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,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开办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,应当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,并发给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。无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。
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的有效期5年,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。
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后,方可生产医疗器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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